“两补偿”“两带动”惠及2.8万多名贫困人口【中国绿色时报1月4日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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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业2018年将生态扶贫工作列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生态保护建设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以“两补偿”“两带动”为抓手,林业生态扶贫初见成效。截至8月底,全区57个贫困旗(县)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2.8万多名贫困人口在林业生态扶贫中直接增加收入,人均增收2446元。
“两补偿”,补偿到位。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偿。2016年国家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偿的人数为5000人,人均年补助1万元。2017年增加到8000人,2018年增加到11500人,带动近3万人的年均收入超过国家贫困旗(县)收入标准。自治区还利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聘用贫困人口3451人参与森林管护,人均增收4520元。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目前全区各贫困旗(县)共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727万亩,每年补助资金总额达15.6亿元;纳入自治区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370万亩,每年补助资金共1112万元。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有2万多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两带动”,带动脱贫。一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带动。2016年-2018年,内蒙古林业系统安排林业重点工程任务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3年安排贫困旗(县)林业重点工程任务1045.8万亩,投入资金28.2亿元,占国家下达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任务和建设资金的80%以上,贫困人口在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中增加了收益。二是绿色惠民产业带动。2016年-2018年,全区贫困地区共实施林业产业化项目56个,下达项目资金2220万元,同时通过整合林业资金25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发展林业产业扶贫项目。结合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庭院果树经济等林业产业,有效增加了贫困人口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