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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六大工程

面对严峻的生态形势,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提出了“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防线”宏伟目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道路,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来抓,与发展地区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相结合,全力实施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包括内蒙古大兴安岭、黄河上中游和岭南八局三个工程区。工程实施以来,木材产量大量调减,森林资源不断增加,管护面积逐步扩大,富余职工妥善安置,工程区内的森林资源得到了休养生息。1、内蒙古大兴安岭天然林保护工程。工程区包括17个森工公司、2个林业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工程由国家林业局直接管理。1998年9月开始试点。规划建设期为11年,即2000─2010年。2、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工程区位于我区的中西部,涉及6市1盟,即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和阿拉善盟,实施单位35个旗(县、市、区)、4个盟市直属国有林场和1个综合开发示范区。工程建设期为11年,即2000—2010年。完成公益林建设122.07万公顷。3、岭南八局天然林保护工程。工程区包括呼伦贝尔市的免渡河、乌奴耳、巴林、南木、红花尔基、柴河和兴安盟的白狼、五岔沟8个次生林林业局。

(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涉及我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包头市4个盟市31个旗县。2000-2007年,国家共下达我区沙源工程林业项目建设任务128.85万公顷,完成建设任务135.07万公顷,取得了显著成效。据2007年监测,工程区森林面积7年增加了78.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1%,增加了3个百分点。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56.6万公顷,减少22.16%。通过集中连片,综合治理,重点区域的风沙危害得到了有效遏制,林草覆盖度增加20%以上。阴山北麓长300公里,宽50公里,浑善达克沙地南缘长约400公里,宽1-10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初步形成。

(三)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在我区试点,2002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涉及12个盟市,96个旗县。建设内容主要是退耕地还林和配套的荒山荒地造林,2005年增加了封山育林。2007年开始不再下达退耕地还林任务,只有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以巩固建设成果为主,并延长退耕地钱粮补助一个周期。累计完成退耕地还林92.2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52.93万公顷,封山育林9.33万公顷。

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2001年,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开始实施,工程规划期10年。国家共下达我区建设任务21.8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7.95万公顷,封山(沙)育林3.81万公顷,飞播造林0.13万公顷,均超额完成。

(五)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主要是以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湿地以及荒漠生态系统为主,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野生动植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发展。截止2007年底,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共有132处,面积991.12万公顷,占国土面积8.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面积228.53万公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1处,面积651.43万公顷;盟市级65处,面积11133万公顷。

(六)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该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配置资源,采取以市场融资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投入机制。2001-2007年,全区共完成建设面积10.4万公顷, 2008年实施速生丰产林大径级材培育建设任务。

生态建设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下,自治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林业步入了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阶段。

(一)造林绿化。 10年间,共完成造、封、飞林业生态建设面积786.67万公顷,森林资源实现了持续“双增长”。2003年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森林面积比1998年增长326.67万公顷,林木蓄积比1998年增加1.2亿立方米。

(二)防沙治沙。四大沙漠周边重点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四大沙地林草盖度均有不同幅度提高,沙地向内收缩。其中,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生态状况呈现区域性逆转,重点治理的浑善达克沙地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一些地方初步形成了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全区近400多万公顷农田、533.3多万公顷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800万公顷风沙危害面积和800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2004年,全国第三次荒漠化、沙漠化监测结果显示,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首次出现“双减少”。荒漠化土地比1999年减少160万公顷,沙化土地比1999年减少48.67万公顷。为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林业产业。在全力抓好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各地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产业层次,林产工业规模扩大,木材综合加工利用率明显提高。灌木原料林、灌木饲料林、经济林建设快速发展,种苗、花卉、森林食品、药材培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森林旅游业、沙产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2007年,我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92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320元。

(四)林业改革。积极推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国有林场和苗圃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林业的内在活力得到激发,林业的发展动力得到增强。在坚持全民义务植树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物质利益的原则,吸引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促进了资金、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向林业建设流动、聚集。

(五)保障能力。10年间,我区共完成林业投资300亿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投资270亿元,解决了制约我区林业发展的根本问题。除六大工程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为我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给予了极大的保障。全区共启动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为515.43万公顷,每年中央财政补偿3.87亿元,涉及10个盟市64个旗(县、市、区)。2007年,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共启动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57.27万公顷,投入资金2500多万元,涉及8个盟市44个旗县。

(六)林业科技。科技支撑不断强化,提高了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目前,全区林业适用技术推广覆盖率已达70%以上,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40%,科技进步对林业生产的贡献率提高到27%以上。林业标准化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林业地方标准总数达36项,基本上涵盖了种苗培育、造林经营、抚育采伐、森林保护与管理等林业生产建设的各个环节。

(七)依法治林。林业法制工作不断增强,目前,我区已制定7部地方林业法规,4部政府规章。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实际,依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为林业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同时,林业执法和护林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加大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控制和打击能力明显增强。

今后工作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和建设“生态内蒙古”为目标,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建设、产业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兴林富民,为改善生态、服务“三农三牧”、建设和谐内蒙古做出更大贡献。

(二)建设目标。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0%,实现全区生态状况“整体上稳定遏制,治理区全面好转”,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北方绿色生态屏障。

(三)工作重点。一是增资源。我区森林资源总量、人均占有量在全国虽然排在前几位,但森林覆盖率偏低,仍然是少林省区,尚有1.7亿亩宜林地需要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是目前我区林业建设的重中之重。二是保成果。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森林资源持续“双增长”,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丰富,但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也就日显突出。特别是个别地区为了片面追求暂时的经济发展,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还有一些不法之徒,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大胆以身试法,从事 “四乱四滥”行为,给我区的林业保护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和极大的威胁,我区的保护工作仍很艰巨,要放在优先位置抓好。三是提质量。虽然我区每年营造林66.67多万公顷,但由于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的限制,加之个别地区只重视数量而不重视质量,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造林,造成质量偏低,森林功能不够完备。要充分发挥人才、教育、科技的优势,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大在树种选择、建设方式、经营管理、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质量和效益。四是促效益。我区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但林业产业发展滞后,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林业的多样化需要。要作为重点抓好,提高林业经济实力,为国民经济增长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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